关注“年末平安回家”(六)
中国宁波网讯 每年年底,是一些违法犯罪人员集中作案的高峰期。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总结了几种年底较为常见的骗局,提醒准备出门的市民注意。
110指挥中心的工作人员讲述了一个案例:十一长假期间,李先生去南京游玩,在回宁波途中,他突然收到一条短信:“车牌为浙B×××02的小汽车在浙江省外S2115国道有违法记录,请您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交通违法罚款,逾期未予处理,将注销该车档案。”除了上述内容外,短信还一并告知某交警大队的罚款专用账号及联系人姓名,并友情提示,为车主处理方便,可以通过网上银行交缴罚款。
李先生到家后连夜用网上银行给短信中指定的账户汇去了罚款。第二天他到单位一问,在家的一同事也收到了这样的短信。他上网一查发现根本没有这条国道,汇款账户是个人账户,这才明白上当了。
年底类似这样的诈骗还有很多,但诈骗分子的伎俩并不高明,只要稍加思索即可识别。遇到陌生人过分热情时,要多问几个为什么;不要有侥幸占便宜的心理;外出上街、择业以及收到陌生人发来的中奖短信要慎重对待。
民警总结的几类诈骗:
一、通过手机、网络发布“本公司办无息贷款”:犯罪嫌疑人发送虚假低息甚至无息贷款信息,事主与其联系后,被要求向指定账户汇验资款,以证明还贷能力,造成经济损失。
二、“身份证被冒用”:犯罪嫌疑人冒充电信、公安或银联的工作人员,谎称事主身份证被人冒用安装电话并欠下高额话费,还发现以事主名字开户的银行账户涉案,将对该账户进行冻结,询问事主是否还有其他银行卡,要求事主到ATM机上对其进行加密,实际上是将卡内存款转入犯罪嫌疑人指定账户。
三、低价销售热门紧俏商品诈骗:利用低价销售或有优惠价格的热门商品为由实施诈骗。
四、丢捡财物诈骗:目前已出现的此类诈骗案件已从单纯丢捡财物转换成涉及猪结石、黄金饰品等其他物品,通过多人设套进行诈骗。
五、收取维权费用的诈骗:犯罪嫌疑人虚构某维权网站,发布负责受理查处网上诈骗案件信息,当受害人报案后,因按其要求汇款到指定账户缴纳所谓的“确认款”、“税费”、“律师费”等而被骗。
六、凶信诈骗:作案人在聊天中套出受害人的家庭住址、电话等隐私情况,然后给受害人家中拨打电话,称受害人在外出了车祸,住在某地某医院,自称是医院工作人员,要求向他提供的账号汇款,以便救人。
宁波日报记者王晓峰 通讯员王晓辉 朱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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