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新闻网讯(记者 蒋 凯 通讯员 冯 筏)扒手在菜场作案,不料被正在买菜的民警抓个正着。1月11日,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发生在菜场的盗窃案。
23岁的陈某和22岁的王某都是贵州人,在奉化打工。去年8月6日,两人在炒货市场相遇,陈某向王某诉苦:“近来手头紧,都没钱吃饭。”王某立刻表示可以带着他去“搞钱”。陈某听说王某曾当过扒手,非常明白他的意思,想也没想就答应了。
随后,两人走到大田小区里的菜场内,王某在前头寻找目标,陈某则在后面保持二三米的距离跟着。下午五点半左右,王某锁定了目标,他走到一个卖海鲜的摊位前,用一把金属镊子在一名中年男子裤子后面右边口袋里捣鼓了几下,男子的钱立刻掉在了地上,然后王某就走开。接着陈某趁着周围无人注意,就飞快上去捡,谁料他刚抓了两把放进自己的口袋,就被一旁正巧来买菜的民警逮个正着。在民警询问下,陈某一开始只把手上攥着的3张钞票交了出来。其实民警早就看到他把钱塞进口袋的举动,陈某只好全数掏了出来,一共是75张100元面额的钞票。陈某立马被带到了派出所。逃走的同犯王某因身份地址难以查清,至今尚未抓获。
经法院审理,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陈某在庭审过程中自愿认罪,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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