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杭州电 近年来,不少城市相继出现建筑寿命不到25年,甚至少于15年的高层建筑被拆除的现象。“许多建筑并非因质量问题而拆除,在商业利益和GDP崇拜的背后,反映出中国许多城市缺乏成熟谨慎的城建规划和保护意识。”出席省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的省政协委员潘一红呼吁杜绝城市建筑“短命”现象。
潘一红委员说,翻阅报纸,不难列出一份长长的中国城市“短命”建筑的名单,其中包括那些引人关注的地标性建筑。我国是世界上每年新建建筑数量最多的国家,每年使用水泥、钢筋数量占世界40%,建筑的平均寿命却只能维持25至30年。而根据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为100年,一般性建筑为50至100年。
潘一红指出,城市规划短视、混乱是建筑“短命”的一个重要原因。很多地方规划随意性强,规划滞后、混乱,建筑质量再过硬也难逃“夭折”厄运。还有,设计缺陷使得建筑“未老先衰”,不堪续用。一些开发商为最大程度降低成本,往往以牺牲建筑的某些功能为代价。再次,质量低劣也是建筑“短命症”盛行的主要原因之一。
潘一红委员为此开出了“三剂良药”:一要科学规划,从法律角度明确规划必须坚持公开化、前瞻性和相对稳定性原则;二要依法监管,在建设施工阶段对施工企业采取全方位的制约机制;三要实行问责制,对设计人员、施工人员、监理人员以及政府审批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等实行终身负责制。宁波日报记者吴向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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