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主自治必须“被监督”
在老沈提及的困难中,最主要的当属公共账户问题。“因为业委会不是法人,不能在银行开户,小区管理中的一些资金进出很麻烦,同时资金安全也得不到保障,并且物业办下拨的维修金也发放不下来。”老沈说,“为了公用账户的事情,我东奔西跑了两个月,最后还是只能挂靠在街道,直到现在,户头里的钱我们一分也没有碰过。”
为便于实际操作,老沈只能用自己个人的名义在银行开了个户头,进行资金管理。他每个月都会和负责财务的张女士对一次账,以免发生财务上的不明晰。没有公用账户,开具发票也成了一个难题。“为了补偿自治管理中费用的不足,业委会适当收取了业主的停车与卫生等费用却无法开具有效的发票,导致可以报销的业主无法报销。”
聘用保安和清洁工的事情也让老沈很头疼,“风险很大,我们又不是企业,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甲方。万一他们在工作中发生意外,这个责任该由谁来负?”
除了上述问题之外,还有很多的细节问题影响了小区物业自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老沈表示:“要真的做好这个事情,一定要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与监督,否则,步步艰难。”而毛科长告诉记者,街道现在也正为此事而“烦恼”,到处取经。街道在态度上表示支持,但是苦于在宁波没有先例,无规范可循,同时,作为一个基层组织,没有决策权,他们也是心有余力不足。
“这种模式可以说是可遇不可求的,该小区的模式在目前情况下是不可复制的。业委会的沈主任在其中起了很大的作用,成员们付出了很多。不是每个小区里都有一个老沈。”毛科长说,“目前我们街道能做的也只是代为呼吁,希望能引起各方关注,同时希望老沈这些人的付出能得到应有的尊重。”
■ 非物业小区管理何去何从?
经过一年多的尝试,老沈积极关注国内外有效的物业管理机制,希望从中能学到经验,现在的他俨然成了一个物业专家。老沈一直强调,小区物业自治要有出路,“必须要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和支持。”他一直担心以自己名义开设的户头钱款的安全,为此,他的妻子还没少责怪他“多管闲事”。
在采访中,老沈多次提到武汉的一套非物业小区的物业管理模式,表示很“羡慕”。据悉,武汉自2010年起推行了社区物业服务部模式,这种模式主要用于一些没有物业的老小区——即以非营利性经济实体的形式,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来开展小区物业服务。服务部负责人一般由社区推荐和审定,在社区党支部、居委会指导监管下开展工作。
有关部门表示,业主自治模式是当前小区管理一种补充模式,但并不适合大部分小区,而且目前也没有成熟的业主自治管理模式和配套政策,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实践。
宁波日报记者 黄丽娟 通讯员 周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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