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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企业自建公租房 留住人才缓解"用工荒"
稿源: 东南商报   2012-02-03 06:59:37报料热线:81850000

  专家点评>>>

  政府、企业、员工“三赢”

  推进保障房房源建设是住房保障的关键。“十二五”期间,全市要开工建设5万套公共租赁住房。这些房源从哪来?根据《关于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若干意见》,我市将大力发展公租房,并坚持政府主导原则,采取采取集中建设、配建、改建、调剂、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

  企业自筹资金建设公租房,对于政府公租房建设中面临的土地、资金等众多压力将起到积极缓解作用。去年浙江省就已出台意见,鼓励企业自建公租房,并将企业公租房项目纳入政府公共租赁房管理项目中。

  而且一些企业为了应对激烈的人才竞争形势,以及近年来经常出现的“用工荒”现象,达到留住人才,留住职工的目的,有自建公租房的强烈愿望。

  企业自筹资金建公租房,对政府、企业、员工来说,是三方共赢。

  市住建委住房保障处副处长 陈本君 

  政策解读>>>

  土地问题怎么解决的?北仑首破

  记者在采访时发现,企业自筹资金建员工公租房是我市许多企业都“梦想”的事,但遇到的瓶颈问题是土地政策。

  金田铜业曾为了解决员工住房难题,租用政府办公旧楼建成员工宿舍,但也只是解决了一小部分员工的住房问题。该企业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为员工建公租房,我们早就有了这个计划,但难就难在土地问题上。”

  而申洲、海天、宁波钢铁厂能率先而行,主要是得益于北仑去年出台的《北仑区工业企业建造公共租赁住房办法(试行)》,《办法》解决了企业用自用存量土地建造公租房的一系列政策问题,从而催生了企业自建公租房的浪潮。

  申洲、海天企业的公租房用地都是自己的租用存量用地,也就是说,企业要把自己的工业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

  15%房源交政府,但政府给补贴

  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主任严勤志说:“这个办法也允许企业利用自用存量土地建造公共租赁住房,但必须将住宅建筑面积15%的房源,分类交由政府用于社会统筹配租。”

  对于自建公租房的企业,《办法》也给出了相应的补贴政策——“除可享受财政部、住建部规定的优惠政策外,还可以享受区政府40~60元/平方米的建设补贴。”严勤志说,在自用住宅用地上建造公租房的,给予40元/平方米开发建设补助;在自用存量土地上建造的,交由区政府统筹的15%部分,补贴60元/平方米。

  不过,《办法》同时也对申请建造公租房的企业作出了限制:“2010年工业总产值在20亿元以上,利润2亿元以上、税收5000万元以上,职工数1000人以上,可用的建公租房土地不少于15亩。”

  “之所以设立一个这样的门槛,主要是考虑员工居住区与厂区必须有一定距离。”严勤志说,“小企业占地面积小,厂区与住房距离太近,在环保上就无法达到要求。如果由小企业在小块土地上零散建房,也不便于管理。而按照我们的设想,大企业建成的公租房,由政府分配的15%房源同样可以照顾到周边小企业的职工。”

  自建公租房能变成商品房?不能!

  企业自建的公租房能变成商品房进行交易?严勤志肯定地说,不会。

  企业自建公租房的土地,性质多为工业、办公用地,而根据规定,公租房建成后,土地性质也不能改变。

  严勤志说,企业自建的公租房,产权属于企业整体所有,不能分割,不能当商品房出租,不得出售或以租代售。“我们规定,这类公租房的产权属于企业整体所有,只有企业一本产权证,不能分割出售。也就是说,这样的公租房没有住宅产权证。”

  那企业自建的公租房,会不会被当作福利分配给员工?比如减租,放宽申请条件等。严勤志说,租住员工是否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须先交区保障办审核;企业内部分配方案以及日后管理办法,也需要报区住房保障办批准后才能实施。

  至于租金标准,将由区价格主管部门统一确定。“如果企业要减轻本企业员工负担,可以另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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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徐挺纠错:171964650@qq.com

宁波企业自建公租房 留住人才缓解"用工荒"

稿源: 东南商报 2012-02-03 06:5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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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企业、员工“三赢”

  推进保障房房源建设是住房保障的关键。“十二五”期间,全市要开工建设5万套公共租赁住房。这些房源从哪来?根据《关于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若干意见》,我市将大力发展公租房,并坚持政府主导原则,采取采取集中建设、配建、改建、调剂、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

  企业自筹资金建设公租房,对于政府公租房建设中面临的土地、资金等众多压力将起到积极缓解作用。去年浙江省就已出台意见,鼓励企业自建公租房,并将企业公租房项目纳入政府公共租赁房管理项目中。

  而且一些企业为了应对激烈的人才竞争形势,以及近年来经常出现的“用工荒”现象,达到留住人才,留住职工的目的,有自建公租房的强烈愿望。

  企业自筹资金建公租房,对政府、企业、员工来说,是三方共赢。

  市住建委住房保障处副处长 陈本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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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问题怎么解决的?北仑首破

  记者在采访时发现,企业自筹资金建员工公租房是我市许多企业都“梦想”的事,但遇到的瓶颈问题是土地政策。

  金田铜业曾为了解决员工住房难题,租用政府办公旧楼建成员工宿舍,但也只是解决了一小部分员工的住房问题。该企业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为员工建公租房,我们早就有了这个计划,但难就难在土地问题上。”

  而申洲、海天、宁波钢铁厂能率先而行,主要是得益于北仑去年出台的《北仑区工业企业建造公共租赁住房办法(试行)》,《办法》解决了企业用自用存量土地建造公租房的一系列政策问题,从而催生了企业自建公租房的浪潮。

  申洲、海天企业的公租房用地都是自己的租用存量用地,也就是说,企业要把自己的工业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

  15%房源交政府,但政府给补贴

  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主任严勤志说:“这个办法也允许企业利用自用存量土地建造公共租赁住房,但必须将住宅建筑面积15%的房源,分类交由政府用于社会统筹配租。”

  对于自建公租房的企业,《办法》也给出了相应的补贴政策——“除可享受财政部、住建部规定的优惠政策外,还可以享受区政府40~60元/平方米的建设补贴。”严勤志说,在自用住宅用地上建造公租房的,给予40元/平方米开发建设补助;在自用存量土地上建造的,交由区政府统筹的15%部分,补贴60元/平方米。

  不过,《办法》同时也对申请建造公租房的企业作出了限制:“2010年工业总产值在20亿元以上,利润2亿元以上、税收5000万元以上,职工数1000人以上,可用的建公租房土地不少于15亩。”

  “之所以设立一个这样的门槛,主要是考虑员工居住区与厂区必须有一定距离。”严勤志说,“小企业占地面积小,厂区与住房距离太近,在环保上就无法达到要求。如果由小企业在小块土地上零散建房,也不便于管理。而按照我们的设想,大企业建成的公租房,由政府分配的15%房源同样可以照顾到周边小企业的职工。”

  自建公租房能变成商品房?不能!

  企业自建的公租房能变成商品房进行交易?严勤志肯定地说,不会。

  企业自建公租房的土地,性质多为工业、办公用地,而根据规定,公租房建成后,土地性质也不能改变。

  严勤志说,企业自建的公租房,产权属于企业整体所有,不能分割,不能当商品房出租,不得出售或以租代售。“我们规定,这类公租房的产权属于企业整体所有,只有企业一本产权证,不能分割出售。也就是说,这样的公租房没有住宅产权证。”

  那企业自建的公租房,会不会被当作福利分配给员工?比如减租,放宽申请条件等。严勤志说,租住员工是否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须先交区保障办审核;企业内部分配方案以及日后管理办法,也需要报区住房保障办批准后才能实施。

  至于租金标准,将由区价格主管部门统一确定。“如果企业要减轻本企业员工负担,可以另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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