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改革]
提升服务水平
大力推进殡葬保障制度建设,推动各地加快建立以殡葬服务减负为基础,其他多种形式殡葬惠民政策为补充,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的惠民殡葬服务保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意见》,全面组织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大力推进生态节地葬法,切实减轻群众的丧葬负担,树立殡葬文明节俭新风尚。规范我市公共墓地价格和服务收费行为。
[婚姻登记]
离婚干预缓冲
以标准化婚姻登记机关创建工作为抓手,组织开展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工作,大力推进婚姻登记工作人员专业化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婚姻收养登记工作服务水平。积极拓展婚姻公共服务内涵,探索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化运作模式推进离婚干预缓冲机制建设。依法维护收养人、被收养人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弃婴、孤儿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及落户等问题。
[社工队伍]
水平考测、岗位开发
组织开展2012年度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继续开展社会工作职业水平登记管理工作。积极推动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成立社会工作管理机构,设立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平台,加快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和发展,根据我市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的方向和需求,组织开展必要的学习考察调研等活动,向社会工作发展较好的地区和单位学习,结合宁波实际,探索我市社会工作人才建设途径。
[双拥优抚]
保障水平提高
修订出台《宁波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适时调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进一步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结算办法。大力推进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培训及考核督查制度,完善全方位、多层次教育培训体系,切实增强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和竞争就业能力。制订新一轮双拥工作四年规划,推进双拥工作新发展。
东南商报记者 卢科霞 通讯员 陈绍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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