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
“十二五”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建设
结合城乡社区建设,进一步加强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建设,完善居家养老服务配套措施,增强生活照料、文化活动、体育健身、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功能,向老年人提供定点服务和上门服务,提高服务功能和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居家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到“十二五”末,全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星光老年之家”)具备生活服务、文化活动、老年教育等基本养老服务功能,服务覆盖全部城市社区和大部分农村社区。
——加快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要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相应增加财政对福利事业的投入比例,大力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着重发展护养型养老服务机构,不断提高全市护养型养老床位比例。要加快中心城区养老机构建设,以缓解城区养老矛盾相对突出的现状;各城区(除鄞州区)建成1家500张以上床位养老机构,鄞州区和县(市)各建成至少1家1000张床以上养老机构,要按老年人口分布情况,合理规划乡镇(街道)养老机构建设,各乡镇(街道)可独立或采取几个乡镇(街道)联合的方式建设区域性的养老机构,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到“十二五”末,市本级新增公办养老机构床位1500张,各县(市、区)新增公办养老机构床位5850张;各县(市、区)全部建立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乡镇(街道)都建有区域性的养老机构,实现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供养对象应养尽养。
——加快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要通过建设资金补贴、公建民营、税费优惠、政府购买服务等优惠扶持措施,积极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兴办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培育多种服务方式和不同收费水平的养老服务供给主体,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养老服务需求。到“十二五”末,全市力争新增民办养老机构床位8550张,市和县(市、区)两级财政补助0.855亿元。
——建设专业老年护理机构
政府加大资金投入,重点建设一批以收养失能、痴呆、精神病、重度残疾等老人为主的公益性老年护理机构。提倡养老服务机构配设老年医疗护理院(所、室),并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引导医疗机构通过开设老年护理康复专科和护理康复病区等方式加强老年医疗护理和临终关怀服务。到“十二五”末,市本级建有一家专业老年护理机构,需求较大且有条件的县(市)建有一家专业老年护理机构;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办养老机构中护理床位占总床位数的60%以上。
“十二五”提升养老管理服务水平
——探索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
深化、推广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养老机构为依靠的“家院互融”居家养老模式,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服务。
——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力度
继续对经济困难、生活不能自理且无子女或子女无法实施有效照顾的居家老年人,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对有一定经济能力的独居、空巢、高龄和特殊对象的老年人,由政府适当补贴的形式引导其自费购买服务。
——大力开展志愿者助老服务活动
引导各社区开展志愿者与老年人长期结对帮扶活动,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家政服务企业等参与养老志愿服务,为居家老人提供日间照看及生活护理、家政、精神慰藉和应急救援等服务活动。
——完善高龄补贴机制
完善高龄老人津贴制度,确保全市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全部纳入补贴范围,建立补贴标准逐步提高、享受对象范围逐步扩大的自然增长机制,逐步扩大高龄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东南商报记者卢科霞 通讯员陈亚庆 刘波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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