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不同,赔偿金相差20多万
之所以在这个问题上这么顶真,是因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和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差距很大。
主审法官解释说,两者最大的差距在于残疾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和残疾赔偿金这两项。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没有残疾一次性生活补助,残疾赔偿金的计算也有很大差距。
而如果按照消法,根据受害者伤残等级,一次性残疾生活补助和残疾赔偿金是按照当地城镇居民年消费性支出的6至20倍计算,宁波城镇居民年消费性支出为19420元,仅残疾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毛先生就可拿到近20万元;另外,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式也不一样。
根据毛先生外甥的计算,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和按照消法赔偿,两者的差距在28万元左右。
法庭辩论结束后,法官询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双方都点头同意,因此案件未当庭判决。
东南商报记者胡珊 通讯员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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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西湖法院曾一审判决过一个案子,一名60多岁的老人,在乘公交车时,因为太颠簸,导致十级伤残。一审法院支持了乘客的消费者身份,但认为公交客运具有公益性质,有别于以等价有偿为原则的营利性客运服务,没有支持乘客按消法计算损失的请求。乘客诉求的是20万赔偿,最终判赔了2.87万元。
这个案子检察机关抗诉后,法院再审,公交公司和乘客最终达成调解,赔了1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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