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从今年1月1日算起,每月具体增加数额计算公式如下:1.退休人员提高部分=88+5×缴费年限2.退职人员提高部分=68+5×缴费年限
本网讯(通讯员 陶建明)为让企业退休职工更好地分享发展成果,今年,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再次增加。笔者日前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1月1日起,我市普遍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
据了解,此次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对象为2012年4月30日前按国家、省市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本次调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实行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原则。
普遍调整退休(退职)人员标准:退休人员按每人每月88元标准增加,退职人员按每人每月68元标准增加;在此基础上,根据本人缴费年限长短调整,每满1年,每月增加5元。
适当倾斜部分退休(退职)人员,在普调的基础上提高标准: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满3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70元,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60元,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
2011年度内,退休(退职)人员男年满70周岁(1941年5月1日-1942年4月30日出生)、女年满65周岁(1946年5月1日-1947年4月30日出生),每人每月增发30元;另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技师资格的退休(退职)人员,也有一定程度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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