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新闻网讯(记者王日成 通讯员王燕娜)记者日前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按省、市部署,从2012年1月1日起,普遍提高我区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的养老金自3月5日起陆续发放。据统计,我区共有19959名退休人员可以享受本次调整政策,全区一年将增发养老金约5196万元。
“调整提高后,我区人均每月可以提高养老金待遇217元,达到人均每月2104元。”区社保处副处长章启明告诉记者。
本次调整对象为2012年4月30日前按国家、省市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时间从今年1月1日算起。也就是说,一、二月份的养老金也按调整后标准发放。
调整分两部分。第一部分,退休人员按每人每月88元标准增加,退职人员按每人每月68元标准增加;第二部分,根据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确定月调整标准。具体标准为: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每月增加5元。总计为: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普遍提高部分=88元+5元×缴费年限;退职人员养老金的普遍提高部分=68元+5元×缴费年限。
在上述普遍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对部分人员再适当提高调整额度,其中: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满3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70元,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60元,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2011年度内,退休(退职)人员男年满70周岁(即1941年5月1日~1942年4月30日时间段内出生)、女年满65周岁(即1946年5月1日-1947年4月30日时间段内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发30元;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技师资格的退休(退职)人员,也有一定程度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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