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案发现场。
图2:文物爱好者戴骅提供的资料照片。
“鄞州区姜山镇周韩村大会堂门口一对明代传下来的石凳被盗了!”文物爱好者顾先生昨天致电本报87777777新闻热线说,类似这样的古石构件被盗案,近期在姜山一带农村频发。
一对石凳只留下两条腿
昨天,记者来到周韩村大会堂,在大门左侧只看到地面上留有一条石凳放置过的印迹,在大门右侧看到一条石凳还留了两条腿。一位村民指着石凳腿对记者说:“凳面和凳腿不是一体的。这条凳子的腿被人用水泥固定在地面上,所以没有被偷走。”记者注意到,石凳腿是红色石材,上面还刻着美丽的花纹。
附近有一些村民在晒太阳,听说记者前去了解石凳被盗一事,围过来七嘴八舌地对石凳做起了介绍。据他们说,这对石凳是“红石”的,每一条长约1.5米,宽约0.5米,高约0.6米,凳面厚度约15厘米,单独一个凳面有100多公斤重,加上两条腿的话则有200多公斤。“偷石凳的肯定是开着货车来的,而且至少有三四个人。不然,根本搬不动。”他们推测。
石凳原本是古宅的构件
村民周老伯对石凳的来历相当了解,他说“这要从村里的三栋老宅讲起”。
几百年前,村里一位姓周的大户人家有三个儿子,每个儿子都有一栋宅子。这三栋古宅一代代传了下来,村民们习惯性按照宅子的规模分别称之为“大房”、“二房”、“三房”。无论是从规模还是里面的摆设来讲,“大房”最气派,“二房”稍逊色,“三房”则最差。而三栋古宅门前,都有一对石凳。大约25年前,“三房”发生了火灾,门前的一对石凳被转移到了村大会堂门口。
村民们都认为这对石凳值不少钱。因为“二房”门前的那对石凳,在10多年前就卖了2.9万元;“大房”门前一对青石凳,早在几年前也有外人要来买走,出价10万元,主人不肯卖。“虽然这‘三房’的石凳要差一些,但现在估计也值几万元吧。”村民们说。
随后,记者在村民俞阿姨指引下,找到了“大房”,见到了门前那对古朴又气派的青石凳。俞阿姨说:“要不是这个地方车子进不来,这对石凳可能早就被偷走了。”
专家认定石凳是明代的
村民告诉记者,这个村的古宅以及里面的设施曾引起文保专家的关注,市里有名的文保专家杨古城去过村里,还曾为被盗的这对石凳拍过照片。昨天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杨老先生。
听到石凳被盗,杨老先生感到很惋惜。他说,据他考察,三栋古宅与门前石凳都是明代传下来的,距今至少有400年历史。对被盗的这对石凳,他印象很深刻:“石凳腿上有卷草纹,凳面上有荷花,石材为红花岩,这种石凳属于浙东地区特有文物。其他地方也有石凳,但样式和用途与这种石凳有区别。与这种石凳配套的还有石鼓、石狮,明代只有大户人家才将它们摆放在大门口以示吉祥之意,石凳还可让来往的人坐下来休息。”
杨老先生说,明代传下来的这种石凳越来越少了,目前我市只有周边的一些农村还有少量保留。
近两月类似报警五六起
报料人顾先生告诉记者:“据我了解,在近两个月内,姜山已经发生4起古石构件被盗案了。除了我们村的这对石凳之外,还有周家埭村的一对清代石凳,在一个星期前被偷;半个月前,前东李村的一只石柱础被偷;一个多月前,和益村的一只擂鼓凳被偷。”
随后,记者向鄞州公安分局姜山派出所核实,得知警方近两个月已经接到五六起关于古石构件被盗的报警,目前已立案侦查。记者将这一带古石构件频频被盗的消息向鄞州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转告,办公室工作人员朱女士说,因为一些古石构件可移动并属于私人所有,所以没有列入文保范畴,希望拥有者能加强保护。
宁波晚报记者殷欣欣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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