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从昨天有关会议上获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全市药品生产、流通各环节展开集中整治。
目前我市有药品生产企业33家,其中25家左右列入整治重点,药监部门将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处方和工艺规程进行生产,是否物料平衡,是否存在偷工减料的行为;是否擅自接受药品委托加工或存在出租厂房设备的行为;是否原料来源把关不严、以化工原料代替经批准的原料药、以质量低劣药材代替合格药材和购买质量无法保证的提取物生产制剂、以非药用空心胶囊代替药用胶囊的行为。
全市37家药品批发企业也有80%被列入重点整治范围,主要检查企业“走票”、“挂靠”等出租、转让证照的违法行为;企业对购销方资质审查不严格;企业对购销票据、记录和库存药品的审核不严格,购销资金和票据流向不一致,增值税票与购销记录、药品实物不一致;企业在经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在药品零售环节,将重点整治进货来源把关不严,从非法渠道进货,产品的销售去向不清;未按要求销售处方药,尤其是抗菌药物、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药品冒充非药品等;购销资质档案不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购销票据与实物不符,购销票据和记录不真实;药师不在职在岗等行为。
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的零售药店将成重点整治范围。另外,各类企业若在近两年内受到行政处罚、有检出不合格行为、被举报等,也是重点整治对象。在目前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接下来将由食药局展开督查,严肃查处药品生产经营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使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持续好转,药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公众用药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宁波日报记者张燕 通讯员任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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