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5日下午2点左右,严鹏和几个朋友一起在柴桥街道某网吧一楼上网。严鹏突然看见,坐在不远处打游戏的人正是和他有过节的郑赫。严鹏说:“以前我被郑赫整过,他把我弄到牢里去了。”心怀怨恨的严鹏便叫来同伴黄某,让他帮忙“教训教训”这个郑赫。
黄某走上前去,照着郑赫脸上就是一个耳光。眼看着“兄弟”郑赫无端地被人扇了耳光,郑昊急忙跑到网吧二楼,叫了几个人下来“撑腰”。
两方人马各六七人就在网吧一楼对上了。对峙中,突然一个声音响起:“要打架到外面去打。”严鹏说:“我听到对方一个人喊了一句‘一、二、三,冲’,我就叫上几个人,也跑到网吧外面了。”
在网吧外,十几个年轻人“就地取材”,操起了棍棒等往对方身上打去。结果,严鹏将对方中的郑可左腹部刺伤,将张某脾脏刺破,事后经过鉴定,张某为伤残六级,丧失了大部分的劳动能力。而严鹏自己也不好过,被郑可刺伤了胸部。意识到情况不对后,大家四散逃走。
当晚,郑昊在监护人的陪同下,主动到柴桥派出所投案自首,后又向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帮助,希望能够获得从轻处理。最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判决如下:严鹏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郑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郑可和郑昊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同时,禁止郑赫、郑可、郑昊三人缓刑考验期内出入网吧。(文中出现姓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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