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叶某在北仑区新碶街道一家ATM机上取了2000元钱后,就匆匆离开了,没走多远,手机里又收到一条取款消息,金额是5000元。叶某这才发觉自己把银行卡忘在了ATM机上,急忙回去取,但卡已经不见了。
经调查,发现当时紧随叶某在这台ATM机上取过款的有两人,一位是安徽的吴某,另一位是河南的李某。吴某发现ATM机里有张遗留的银行卡,并且是可以操作的,便从卡里取出5000元,随后迅速离开了。
吴某离开后,李某站在了ATM机前,他也发现了这张遗留的银行卡,猜想应该是吴某落下的,便转身想叫吴某,发现人已经不见了。和吴某不同,李某把卡退出来交给了银行的保安。
此时,叶某也赶了过来,问起李某,知道了卡在保安手中。此后他在查询中,发现里面少了5000元钱。不久,吴某便被抓了。
昨天,北仑区检察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对吴某提起公诉。
宁波晚报记者 黄金 通讯员 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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