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我出1000元”,“我出1200元”,“我出1500元”……
这不是拍卖会现场,而是象山一对夫妻离婚时都不愿抚养孩子,昨天法官无奈为他们主持了抚养费的竞价。
离婚的夫妻都是80后,2008年8月8日,两人选择了“奥运婚”。
次年年底,儿子出生,不幸的是有先天残疾,还有先天性心脏病。为了孩子的治疗和抚养等问题,两人互相指责,争吵不断。
去年年底,两人分居了,都同意离婚,对财产也没有什么意见,唯一的分歧在“儿子归谁抚养?”
男方觉得儿子的户口是跟着母亲的,而且女方工作稳定,收入高,跟着母亲,对于儿子今后的发展,包括医疗教育都有利。
但女方则认为,儿子出生后一直是爷爷奶奶带,感情深厚,因此给男方抚养,对孩子更加有利。
双方相持不下,男方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确定抚养人。
3月5日开庭,双方都来了,很冷静,3岁大的儿子由奶奶抱着。庭上,双方都坚持不养孩子。
在征询双方意见后,法官提出竞价解决抚养问题,在合理范围内出价高者每月支付抚养费,价低者承担抚养义务。两人都同意,于是就有了开庭时的那幕。
昨天,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孩子由男方抚养成人,女方承担每月2000元的抚养费。孩子的医疗费则平均分担。
“孩子生理上的残疾已经无法挽回了,如果双方再因为抚养问题发生纠纷,孩子无疑要遭受二次伤害,希望他们以后都多多关心这个孩子,尽量让他亲情不再缺失。”办完这个案子,承办法官感慨不已。东南商报记者 胡珊 通讯员 林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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