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据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昨日发布的数据,今年1—2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累计上涨2.6%,涨幅与去年同期的5.5%相比,回落了2.9个百分点。据测算,在1-2月2.6%的累计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0.9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1.7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中有近九成来自食品价格的上涨。
从八大类价格来看,涨跌格局表现为“六升二降”。食品类价格上涨仍是拉动总指数上涨的主要动力。与去年同期相比,食品价格上涨10.7%,影响总指数上涨3.1个百分点。影响食品类价格上涨的品种主要集中在“菜篮子”商品上,客观上造成居民对价格上涨的感觉尤其明显。具体来看,由于连日阴雨,春节过后鲜菜价格并未像往年一样出现回落,而是继续维持着24.3%的高涨幅。此外,水产品同比上涨16.9%,肉禽及其制品同比上涨15.5%。
其他七大类中,受节后租房高峰的影响,居住价格上涨1.0%;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上涨4.0%;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上涨2.9%;烟酒及用品价格上涨1.9%;交通和通信价格上涨0.1%。而春节过后,各大商场对男女款羽绒衣折扣力度都比较大,因此带动衣着价格下降0.6%;受春节因素消失影响,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下降7.7%。 宁波晚报 记者 朱一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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