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的两名法官,来到北仑区新碶塘湾工业区某项目现场察看。此后,他们又与案件当事人进行了详细交流,以弄清这起因拆迁许可引发的行政诉讼案的详情。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乡建设的不断发展,涉及土地、房屋登记及征收的行政诉讼呈明显上升趋势。据统计,最近两年我市法院共受理513起此类案件。如何妥善处理重大行政争议纠纷,对确保群众利益、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市中院转变行政案审理时,坚持一审以当事人举证为主、二审以一审所认定的事实为基础的理念,打破坐庭办案常态,探寻化解行政争议新方法,通过看一次现场、做一次交流、做一次协调、做一次评估、做一次反馈“五个一办案法”,一大批重大行政争议得到有效化解。
为全面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以及争议发生的原因,防止案件审理时主观臆断,宁波中院行政审判庭法官每个星期要抽出时间到与诉讼案件相关的现场实地调查。注重调查研究,不以材料、图纸为惟一依据,这已成为行政庭法官办案的一个原则。
在许多涉及民生行政诉讼案件中,坐上被告席的虽然是政府部门,诉讼背后反映的却是原告与其他群众或组织之间的利益纠纷。弄清和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和诉求,成为彻底化解矛盾的关键所在。为此,办案法官把与当事人在庭外交流作为重要的审理环节,认真倾听当事人的意见。在一起因房屋拆迁补偿引发的行政诉讼中,由于诉争房屋已被拆除,主审法官除了走访测绘部门对航拍图进行核实,还给当事人及村民、当地有关部门打了100多个电话,了解30年前的建房情况,最终弄清了事实。
行政诉讼案要获得最好的审理效果,就必须找到政府管理行为与群众利益保障之间的平衡点。因此,市中院在行政案审理中有意弱化以相对刚性的判决结案的方法,强调和突出协调的作用,促使争议双方找到平衡点,消解分歧,确保案结事了。据统计,最近几年我市重大行政案的协调成功率一直在60%以上,高出全国平均水平一倍多。
市中院还通过重大行政案的审理加强司法对行政的监督,把在审理中发现的一些具有典型性的问题,如群众对政府行为的普遍心态、政府机关在工作中的不足等,通过《行政诉讼案件审理信息反馈表》及时通报给有关部门,同时向涉案地的政府法制部门备案,以促进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防止和减少同类行政诉讼的发生。
宁波日报记者董小军 通讯员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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