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心聚力讲实干 破难攻坚见成效
振奋精神干事,改进作风破难,是“三思三创”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今年初,市委、市政府为有效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率先发展、优质发展、协调发展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突出问题,在全市开展“中心城区主要干道综合整治、打通‘断头路’”等11大专项行动,我们将陆续予以公示,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检查和评判。
城市环境与每一个人的生活品质息息相关,是群众最关注、最关切的问题之一。“奋战1000天、三年大变样” ——强势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是落实市党代会精神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深化“三思三创”活动的一个具体行动。抓城市环境就是提振全市上下精气神,就是发展生产力,就是惠民、利民、便民和安民,使宁波的城市环境变得越美、形象越好、美誉度越高,更加宜居宜业,进一步提升宁波市民的自豪感。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将继续实行领导项目负责制,坚持在媒体公开通报破难攻坚进展情况,比进度、比绩效,使各个领域、各条战线的每一个攻坚现场均成为开拓创新破难题、奋勇争先创佳绩的主战场,用创新的思维、创新的办法和创新的实践,千方百计重点破解一批矛盾交织的深层次问题。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统一思想,按照“聚心、聚焦、聚力,同心、同向、同行”的要求,把广大干部群众在“三思三创”活动中所焕发的创造活力引导到集中发展之智、善谋发展之策、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六个加快”上来,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真心服务,积极倡导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实干之风,建立健全抓工作、抓落实的责任制,在攻坚克难、爬坡过坎中赶超争先。
注:设施规范类整治标准。主要以完善基础设施功能为主,整治工作应包括道路平整、积水治理、截污纳管、灯光照明提升等内容,要求整治后达到设施完善、管理规范的工作目标。
品质提升类整治标准。要求在设施规范类整治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功能、提升环境。整治工作应包括道路平整、积水治理、截污纳管、立面整治、店名招牌和城市家具规范、园林绿化和灯光照明提升、公厕改造、违建拆除、缓解交通“两难”、架空线“上改下”、标志标牌多杆合一等内容,要求整治后达到生活便利、舒适和谐的工作目标。
示范特色类整治标准。要求在品质提升类整治标准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做好历史文化的挖掘和文化内涵的提升工作,努力体现各自特色。或者通过增加健身、休闲空间,提升街巷品质,打造特色街巷。要求整治后达到彰显特色、展示魅力的工作目标。属于历史文化保护的街区,要严格按照《宁波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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