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建议朱女士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房子过户了近一年,却至今仍被“卖主”霸占着,朱女士为此事心身疲惫。昨天,当地派出所民警建议她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去年1月,朱女士看中了鄞州东裕社区二期的一套房子,并以母亲的名义与房屋产权人吴某的妻子任女士签订购房合同,随后就办理了过户手续。
去年5月10日,她向任某付清了全部房款,花了近68万元。
朱女士说,这套房屋是任某在婚前购买的,房产证上也只有任某的名字,签订合同的时候吴某并不在场。
购房合同签订以后,她曾多次要求任某和吴某搬离,但是对方一直以没有租到合适的房屋为由拖延交房。直到付清房款后,对方才同意搬离。
任某和吴某搬离之后,朱女士更换了房子的门锁,但是房屋一直空置没有入住。
其间,吴某曾多次前往朱女士的母亲家吵闹,表示房子不卖了,但没有说明不卖的理由,只是说他找不到妻子。
朱女士说,吴某是台州三门人,夫妻俩的感情似乎不太好,任某在卖完房子之后就一直对吴某避而不见。
去年7月,朱女士突然接到房屋中介毛女士打来的电话,得知吴某又搬回了那套房子。
吴某还把其中一个房间和车棚租给了他人,并一次性收了一年将近一万元的租金。
为了让吴某搬离,朱女士曾多次向中河派出所求助,民警也多次去做工作,但吴某始终不肯搬离。
去年10月,租客领到了街道发放的租金补偿之后搬离。
昨天下午,中河派出所民警表示,吴某涉嫌冒充房主出租房屋,涉嫌诈骗,目前已被取保候审。
民警建议,朱女士可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直到吴某搬离。
东南商报记者汪林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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