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新闻网讯(记者应科苗通讯员袁 利)近期,随着天气逐渐好转和春天的到来,窝了一个多月的人们消费热情大大回升,随之而来的“打折”纠纷也有不少,仅在“3.15”期间一周内,区消保委就接到了10多件“打折”纠纷投诉。
“全场3—7折”布陷阱
3月11日,消费者王先生在集士港某商店挑中一款标价为1200元的牛仔裤,销售人员表示该牛仔裤是新款,没有折扣,王先生便爽快地付了全额。没想到出了店门不到10米,在店外一个拐角处,王先生看到这家店的促销广告:全场3—7折。既然全场打折,为什么这条牛仔裤没有折扣。王先生折回店里要求打折,并退还差价,但销售人员坚决表示新款不打折是行业惯例,双方争执不下。
王先生无奈到区消保委投诉。工作人员立即赶到这家店铺,发现店外的广告牌上确有“全场3—7折”的字样,但未注明新款不打折,店内也没有其他有关新款不打折的信息明示。于是,工作人员提出,既然打着全场折扣的牌子,优惠就要覆盖所有商品。最后经调解,商店同意给王先生6折优惠,并当场退还差价480元。同时,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商家撤下了广告牌,在上面补上了“新款不打折”的备注说明。
区消保委提醒:商家在广告上未注明商品打折的条件,且店内也无其他备注内容明示,即视为其默认店内商品按广告上宣传的折扣对外出售。商家不得以行业惯例等理由缩小折扣范围,消费者遇到此类纠纷可通过12315平台申诉举报,或向消保委求助。
“全场X折起”藏玄机 3月12日下午,李女士在逛街时,看到自己经常光顾的一家品牌女装店挂出了“清仓大甩卖全场4折”的抢眼广告,她立即心动进去选购。一番精挑细选,李女士选中一款标价为550元的棉衣。可正当她拿出220元准备买单时,店主却说这件衣服打6折,售价330。“明明是4折,怎么变成6折了。”这时店家解释,广告上标注的是4折起。李女士出去细看广告牌,果然在“4折”后面跟了极小的“起”字,不走近仔细看还真看不出。王女士觉得,商家在进行广告宣传时有意混淆视线,是误导消费,随即向消保委进行了投诉。
区消保委工作人员到该店检查时,果然发现白底的广告牌上写着“清仓大甩卖全场4折起”的字样,且红色的大字十分醒目,但这个“起”字用的是淡黄色的小字,与底色很接近,极难识别。随后工作人员要求该店立即重新制作广告牌,明示广告内容,对于李女士的此起购买纠纷,经调解,该店最后同意以4折的价格出售这件棉衣。
区消保委建议:部分商家挖空心思在打折广告上做尽文章,消费者购买时一定要仔细甄别,了解折扣额度、范围,以免被误导。当商家不接受消保委或工商部门的调解时,消费者还可依法提请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打折区域混乱涉嫌误导
3月16日,消费者赵女士在某大型商场内购买,发现有一家品牌男装店正在进行清仓折扣,折扣为5到9折不等,但商家将所有衣服混在一起摆放,没有根据折扣分区域销售,且每件服装的标价上也没有明示折扣,等到买单时,具体是几折全凭销售人员的一句话。赵女士在购买时发现,销售人员完全是看顾客对该商品的喜欢程度在定折扣,一看顾客对衣服满意,购买意愿强烈,往往报出来的折扣就高。见此,赵女士向区12315申诉举报平台进行举报。
工商人员检查发现,此店的服装折扣为“5—9折”,店内各折扣的衣服确实混杂销售,未明示折扣,也没有按折扣区域进行划分。例如相邻的类似两款衣服,一款打5折而另一款打9折,极易误导消费者。根据这一情况,工作人员责令该商场将所有商品按不同折扣进行分类划分,并明示每块区域的折扣。
区12315申诉举报中心提醒:经营者应把不同折扣的商品分区域销售,并在醒目位置明示折扣信息,不得侵犯消费者对商品价格的知情权。消费者若遇到商店内折扣混乱时,应及时向当地的消保委或工商部门投诉,并尽可能保留好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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