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近日,市委办、市府办印发《2012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意见》强调,要积极引导法治文化建设与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廉政文化、群众文化等有机结合,按照主题鲜明、格调高雅、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建设不同类型规模的法治场馆、法治长廊、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推动法治文化建设。这标志着我市已从常识性普法向深层次法制意识培养迈进。
《意见》提出,在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中全面实施学法用法考试,考试成绩计入领导干部、公务员继续教育学分,并作为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强对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专项法律知识教育,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持证上岗制度。继续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今年将深入实施“法制宣传近民工程”,深入开展百场外来务工人员法制讲座。同时,还将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示范工程,以宁波市绿色学校为依托,对全市初高中学生轮次进行相应的法制教育。
今年将不断丰富宁波普法网服务功能,加强律师在线等品牌栏目建设,注重运用新媒体延伸服务功能,完善微博、网群等新型传播方式,推进法制教育精品栏目从传统媒体向网络等新型媒体拓展。
宁波日报记者 龚哲明 通讯员 蒋伟学 罗先楚
编辑: 吴冠夏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