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宁海梅林鸡”,相信宁波的市民并不陌生。自2009年12月成功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以来,短短的两年多时间,宁海梅林鸡就先后敲开了上海、苏州、福州、湖南等地市场的大门,市场售价甚至达到每公斤44元,是普通土鸡价格的3倍,成为土鸡市场的“香饽饽”。
宁海土鸡悄然变身“宁海梅林鸡”
2000年,宁海土鸡的产业化开发也带来了假冒宁海土鸡的盛行。
“当时想过将‘宁海土鸡’申请注册为商标,但由于各种原因终未能成功申请。”宁海工商分局商广科陈科长说,后来,我们特别查询了宁波府志、市志和宁海县志等众多资料,发现均有关于宁海梅林鸡的记载。于是及时转变思路,指导宁海县宁海土鸡产业协会于2007年正式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申请。
为什么会想到申请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呢?陈科长以“西湖龙井”为例给笔者做了讲解:根据地理标志商标保护规定,只有杭州西湖产区168平方公里内的茶叶才能称为“西湖龙井”,其他产自杭州的茶叶,超过这个区域的限制就不能称“西湖龙井”。“这就是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后所独有的‘排他性’,能最大程度地保护商标品牌不被侵权。”
经过3年的努力,2009年12月“宁海梅林鸡”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成功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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