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物业总经理沈家声(左)和联南社区业委会主任杨国彦握手言和。记者 汪林 摄
■《物业私建9间店面房牟利11年?》后续
商报讯(记者 汪林)因为不满物业公司私自利用小区公共绿地建造店面房出租,多年独自占有出租得利以及种种物业公司在管理上的不到位行为,去年1月4日,联南社区业委会曾和新东方物业在海曙区人民法院对簿公堂,联南社区业委会还表示将会继续向法院提起诉讼提前解除与新东方物业原本于2014年12月31日才到期的合同,并将在业委会的领导下寻求物业管理自治。
败诉后,业委会再次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去年11月,该案被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海曙区人民法院重审,从今年3月29日起,海曙区人民法院、海曙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白云街道和联南社区居委会曾多次召集双方做调解工作。(详见本报2011年1月5日A04版的报道)
昨天上午,几个部门进行第五次联合调解,联南社区业委会和新东方物业终于达成互相谅解的协议,新东方物业公司承认在租给三江超市的合同上造假,并向业主道歉。联南社区业委会撤销对新东方物业的起诉,同时放弃业委会之前一直寻求的小区自治的目标,继续由新东方物业负责小区的物业管理。
物业公司承认合同租金造假
在昨天的联合调解之前,22日联南社区还召开了业主代表大会,物业公司在业主大会上的表态成为昨天联合调解能够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
去年联南社区业委会曾发现新东方物业在把小区一处经营用房出租给三江超市的时候在合同的租金上造假,物业公司实际收取了三江超市租金39.2万元,而在物业公司递交给业委会的合同复印件上显示的租金只有30.2万元,物业公司还私自伪造了业委会的公章。
时任新东方物业办公室主任的印主任当时曾明确向记者表示,物业曾主动要求过业委会对物业财务做审计,但是业委会都没有这样做,与三江超市签订的合同上的租金不同也是业委会自己改动的,业委会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物业的信誉。
在22日召开的联南社区业主代表大会上,新东方物业的陈副总经理向全体业主代表承认是物业公司自己修改了和三江签订的租赁合同上的租金,他代表物业公司向全体联南社区的业主道歉。
仅此一项物业三年不当得利27万元,后经双方协商,新东方物业表示将把这笔资金用于改善联南社区的监控设备和楼道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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