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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缓刑青少年每月须完成8小时公益服务
稿源: 宁波晚报   2012-05-03 09:46:09报料热线:81850000

  中国宁波网讯 小明(化名)今年17岁,不久前,他犯了抢劫罪但因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被海曙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被当庭释放。从本月开始,每个月他都会在身份被依法保密的情况下,参加由市城管义工协会组织的义工活动,从而度过两年的缓刑考验期。

  昨天记者从海曙区法院、海曙区司法局和市城管义工协会等单位了解到,这是他们推出的一项矫正“失足”青少年的人性化措施,被称之为“花季护航”特别行动。

  据海曙区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花季护航”特别行动的目标群体是海曙区管辖范围内16—25周岁的触犯法律而受到判处缓刑并被列入海曙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人员范围的“失足”青少年,在缓刑考验期内,每月应完成8小时公益服务。由海曙区法院、区司法局和市城管义工协会共同组成领导小组,借助市城管义工协会便民服务进社区、城管义工长效服务岗等活动平台,让这一特殊群体以义务工作者的身份有组织、有计划地参与其中。目的是通过经常性参与公益服务,以及热心义工的言传身教,帮助他们重新认识社会,感悟人生,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在“缓刑期”过后能够更加顺利地融入社会。

  据介绍,海曙区司法部门为每一位“行动主体”制作并发放一张公益服务卡,以便于详细记录其参加公益服务的时间、场所和服务内容,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司法部门会根据其在公益服务中的具体表现,给予不同程度的表彰奖励。对于连续3个月未完成规定服务小时数的缓刑青少年,在警告后仍不改正的,海曙区司法局应将相关情况通报海曙区法院,由海曙区法院按相关法律程序处理。

  市城管义工协会秘书长徐谟开在接受采访时说道:“花季护航行动既是从事公益事业的社会团体的大胆探索,又使得城管义工协会向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宁波晚报记者边城雨通讯员张良

编辑: 陈燕纠错:171964650@qq.com

海曙区缓刑青少年每月须完成8小时公益服务

稿源: 宁波晚报 2012-05-03 09:46:09

  中国宁波网讯 小明(化名)今年17岁,不久前,他犯了抢劫罪但因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被海曙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被当庭释放。从本月开始,每个月他都会在身份被依法保密的情况下,参加由市城管义工协会组织的义工活动,从而度过两年的缓刑考验期。

  昨天记者从海曙区法院、海曙区司法局和市城管义工协会等单位了解到,这是他们推出的一项矫正“失足”青少年的人性化措施,被称之为“花季护航”特别行动。

  据海曙区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花季护航”特别行动的目标群体是海曙区管辖范围内16—25周岁的触犯法律而受到判处缓刑并被列入海曙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人员范围的“失足”青少年,在缓刑考验期内,每月应完成8小时公益服务。由海曙区法院、区司法局和市城管义工协会共同组成领导小组,借助市城管义工协会便民服务进社区、城管义工长效服务岗等活动平台,让这一特殊群体以义务工作者的身份有组织、有计划地参与其中。目的是通过经常性参与公益服务,以及热心义工的言传身教,帮助他们重新认识社会,感悟人生,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在“缓刑期”过后能够更加顺利地融入社会。

  据介绍,海曙区司法部门为每一位“行动主体”制作并发放一张公益服务卡,以便于详细记录其参加公益服务的时间、场所和服务内容,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司法部门会根据其在公益服务中的具体表现,给予不同程度的表彰奖励。对于连续3个月未完成规定服务小时数的缓刑青少年,在警告后仍不改正的,海曙区司法局应将相关情况通报海曙区法院,由海曙区法院按相关法律程序处理。

  市城管义工协会秘书长徐谟开在接受采访时说道:“花季护航行动既是从事公益事业的社会团体的大胆探索,又使得城管义工协会向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宁波晚报记者边城雨通讯员张良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