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新闻网讯(记者 朱从谷)从今年秋季起,就读市实验学校和四中的新生,每学期要比已在这两所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多支付1000元学费。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发展和改革局收费科获得的消息。
根据《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等有关规定,市发展和改革局已于日前批复这两所学校提交的关于提高学费收费标准的报告。其中,市实验学校学费由原来的每个学生每学期7500元调至8500元,市四中由原来的7900元调至8900元。该标准从2012年秋季起对新生执行,老生依旧执行原收费标准。
发改局收费科负责人说,学费收费标准调整获批后,有关学校要到市发改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同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方可执行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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