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从前年底分红利,现在月月领‘低保’,钞票多了,心气也顺了。”江北甬江街道包家村一位老村民告诉记者,今年初以来,全村1226位股东已经领了4个月“低保”,其中,经济合作社股东每月能拿约600元。为解决撤村建居带来的农村集体剩余资产分配难题,江北区在包家村试点农村股份制改革,将集体货币资产“福利化”,让被征地村民提前享受到城镇“低保”待遇。
近年来,随着江北区撤村建居步伐加快,如何深化股份制改革,优化分配村级剩余资产,成为政府和百姓关心的问题。整村土地被征用后,不少村级集体面临“零发展”困境,迫切需要形成一套经济合作社退出机制。江北甬江街道在参考《浙江省经济合作社管理条例》后,街道制定了包家村的试点方案:将村集体剩余货币资产全部转化为福利基金,定期定额发放给每一个股东。
根据试点办法,包家村按经济合作社股数定额,每年向村民发放集体资产707万元。这些集体资产将纳入福利性养老保障基金账户管理,实行股东按月领取养老保障金,集体资产领取完后股份经济自动退出终止。这笔“养老金”,与已有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加在一起,正好相当于目前的宁波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集体资产“福利化”让村民得利更多、更快。按照目前传统年底分红办法,每年从当年集体货币资产中拿出5%分给村民,20年后,村集体留有35.8%的资产。集体资产“福利化”以后,10年时间可全部归村民所有。
撤村建居后数村居民并处,经常因为各村年底分红金额不同而闹矛盾,现在以每月发放养老金替代分红,不但能缓冲各村间资产不平衡性所带来的隐性矛盾,也为集体经济组织平稳退出探索出一条新途径。据悉,这一方式经试点运作后,江北区将向条件成熟的村逐渐推广。(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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