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白纸黑字115万元的借条,就一定能反映真实的借贷关系吗?不一定,这可能是当事人为逃避分割财产而恶意进行虚假诉讼的一个幌子。
昨天,象山法院对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中恶意进行虚假诉讼的当事人汤某和张某分别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和罚款一万元的处罚。
欠下巨款房屋被查封
汤某是象山一名教师,因为帮助朋友融资,向同事、亲友等借款高达500多万元,原以为朋友实力雄厚,岂料一夜间朋友破产,汤某也因此背上了500多万元的巨债。
3月14日,王某、葛某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汤某归还借款40万元、80万元,连汤某的两处房产也被申请财产保全。
眼看着自己的房屋被法院查封,欠下的巨款自身无力偿还,汤某自觉两处房产最终定会被法院拍卖以偿还债务,到时自己将一无所有,于是心生歹念,是否可以通过伪造借条,到时也可同其他债权人一起按比例分得房屋的拍卖款,为自己谋取些利益。
于是,汤某找到了当年的战友张某,事实上,张某确实也曾借给汤某45万元,但此时,汤某需要的是曾经“借款”115万元。经过一番诉说后,最终,张某念在多年的战友情分上,愿意帮助汤某“共度难关”。于是,两人决定去法院上演一出借款双簧。
“债主”虚假诉讼被举报
4月25日至27日,先后有张某、姚某等8名原告诉被告汤某民间借贷案件,涉案总标的达340多万元。
“债主”张某就是这8起诉讼案件中的其中一名原告,他出具了一张白纸黑字的115万元借条,要求被告汤某归还欠款。
8起案件立案受理后,汤某先前的其他债权人向法院举报,原告中很多系被告汤某的亲友,很有可能是被告为分得利益而进行的虚假诉讼。
接到举报后,法院相关负责人高度重视,马上组织承办法官审查诉讼材料,发现其中一起标的额为115万元的案件,也就是“债主”张某提起诉讼的案件高度疑似虚假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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