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货市场内在卖旧电视机的店铺。记者王勇摄
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解决了不少消费者家中废旧电器处理问题。可眼下政策结束后,消费者家中的旧家电去了哪里呢?据记者走访调查发现,有不少旧家电被“废物利用”,再次进入了家电旧货市场的“循环经济”。
宁波晚报记者史娓超
前天下午,记者特地走访了宁波市区最大的旧货交易市场——宁波南门旧货市场。
在一家摆满了旧电视和音响的摊位,老板正在调试一台大尺寸的旧彩电。当记者表示要购买一台旧电视机时,这位老板指着摆满了整整一个墙面的旧电视机说:“这里原装的和翻新的都有,你先挑挑看。”
这位老板告诉记者,目前店面里摆放的旧电视机以原装机为主,翻新机大多放在仓库里了。“翻新组装机耐不住热,一般都放在冬天卖。现在夏天到了,我们一般也不推荐客人买。你真要买,就带你到仓库里去。”
记者在该旧货市场的家电区逛了一圈,发现翻新机的尺寸以19寸、21寸为多。价格要比同规格的原装机便宜100元上下。以一款21寸的纯屏电视机为例,原装机的价格在300元左右,而组装机的价格在200元左右。
翻新机的价格为何便宜?一经营者告诉记者,他们收到旧家电后一般有两种处理方式。如果是还比较新的家电,稍加修理后还能够正常使用,就不拆解,直接放到店铺里卖;如果收来的东西确实太旧无法修理,就拆解开来,留下显像管和重要零件,重新组装后再卖。
翻新旧电视机使用的二手零件大多老化严重,这样的家电还能放心使用?对此,不少受采访的消费者均表示担忧。
据相关报道,近几年,我国已初步建立起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但涉足该行业的仅有长虹、TCL及海尔等几家企业,更多的企业仍是以手工作坊为主,落后的拆解和处理工艺不仅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还造成了严重的工业废弃物污染。
据悉,我国目前有关电子垃圾处理的法规超过10部,但这些法规不仅规定不统一,而且没有涉及如何支付、费用标准等细则,可操作性不强。虽然有人曾呼吁对电子垃圾处理要专门立法,但最关键的问题却是电子垃圾处理费用究竟由谁来买单。
有专家建议,应该借鉴国外的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由制造商负责电子垃圾的回收和处理。制造商可委托企业成立专门的电子废弃物处理工厂,实行市场化运作;销售商有回收电子垃圾的义务;消费者有交还电子垃圾给制造商或销售商的义务。销售商在销售电子产品的时候,加收一笔由消费者承担的电子废弃物处理费用,待产品报废后,一旦消费者交还废弃电子产品,将得到部分费用作为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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