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驾”是指未戒断毒瘾的患者和正在使用毒品的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与“酒驾”、“醉驾”一样,存在非常大的驾驶隐患。近日,一名女司机在吸完毒后神志不清的情况下驾车上路,酿成了翻车事故,被交警查获。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毒驾”听起来离市民挺遥远,其实在我们身边却切切实实发生着。
当天凌晨1点多,东钱湖警方接到报警,称71省道韩岭毛岭岗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一辆奥迪轿车侧翻在路面上,里面有人被困,民警火速赶往事故现场。
“当我们赶到现场时,被困在车内的一男一女在路人的帮助下已经从车里爬了出来。”民警说,表面上看,这是一起简单的单向事故,奥迪轿车是自己侧翻在路面上的。但当民警询问是谁开的车?是怎样造成事故的?这一男一女的回答却让人摸不着头脑,两人答非所问、言语不清,但又极度亢奋。民警对他们进行了酒精测试,排除了酒驾嫌疑。
没有喝酒,怎么会无缘无故翻车,而且出事后还这么兴奋呢?民警感到有点蹊跷,于是对事故车辆进行了仔细勘察,结果在车内发现了吸管等物品。这两人有可能吸食过毒品!民警将他们控制住,移交给了分局治安大队。
治安大队民警对这两人进行了尿样检测,结果显示为阳性。在事实面前,两人只得承认当天晚上刚吸食过冰毒。来自山东菏泽的女子杨某交代说,她是个吸毒者,当天晚上是和鄞州人吕某一起“嗨”毒品。吸完毒后,已经飘飘然的杨某居然开起了车。据杨某描述,当时她高速飞驰,方向盘打得飞快,车辆忽左忽右的,就像在电脑上玩漂移车技一样过瘾,连连超越了好多辆车,最后不知道怎么翻了车。
由于杨某曾经多次吸食毒品,东钱湖警方对她作出了强制隔离戒毒两年的处罚。民警说,按照目前的法律,对吸毒后驾驶的查处,在交警部门和缉毒部门存在着责任的交叉。《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都对吸毒后驾驶的犯罪性质有界定,但遗憾的是,对于路边筛查的执法细则,目前尚没有完善。眼下,交警路面执勤的主要任务是查处“酒驾”“醉驾”,要查明驾驶者是否吸毒,需要进行尿检或血检,由于路面执勤没有条件检测,除非出现重大交通事故或驾驶者出现明显异常情况,才会将其控制进行检测,因而许多“毒驾”难以查处。而且由于交警如何对“毒驾”进行处罚,也没有明确的细则,一旦查到“毒驾”,只能移交治安部门,按照《禁毒法》的规定对吸毒行为给予处罚。
交警认为,“毒驾”的危害大于“酒驾”、“醉驾”,应当通过完善立法对“毒驾”进行专门规范,包括加大处罚力度,在驾驶证申领、换证、年检等环节,加大对有吸毒史人员、吸毒成瘾人员及被责令社区戒毒和强制隔离戒毒等人员审核力度,区分不同情形,采取延期审验、不予申请和审验及注销驾照等措施。宁波晚报记者 戴伟龙 通讯员 叶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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