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雷晓芬 通讯员陈蓉芳)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今年我市将再次调整提高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调整标准与去年保持一致,仍为每月30元,时间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待遇将在下月10日前基本发放到位。
据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在调整提高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的同时,对缴费参保的城乡居保待遇享受人员,如未叠加享受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遗属和精简职工生活补助等其他各类生活保障待遇的,另外再增发每月20元。对年未满60周岁的原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则统一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增加(其中每月20元为增发部分)。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增发部分不作为其他待遇计发依据,今后如符合条件叠加享受其他养老保障待遇的,则增发部分不再享受。
另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建立完善“多缴多得益、早缴早得益”的政策激励机制,我市对城乡居保的有关政策也做出了适当调整:一是从2012年1月1日起,调整参保人员按年缴费的政府补贴标准,缴费标准在100元和3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60元;缴费标准在500元、800元和11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200元;缴费标准在1400元、1700元和20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300元;重度残疾人和低保人员按每人每年300元标准补助;对城乡居民选择补缴的,其政府缴费补贴标准仍按慈政发﹝2010﹞3号文件执行。二是从2011年4月1日起,对缴费16年及以上的参保人员,其月缴费年限养老金从第16年起按5元/月计发。
编辑: 徐挺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