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岁儿童过半死于意外伤害
伤害是引起幼儿、少儿和青壮年死亡的主要原因。对1-14岁儿童来说,因伤害致死的占了总死亡数的54%,而淹死又是他们最严重的伤害。2011年,我市有34例1-14岁户籍儿童意外淹死,多数发生在6-9月份,占了伤害致死儿童的四成多。
同时,去年有29例1-14岁户籍儿童因交通事故而死。经分析,5岁以下儿童多半是由于监护人疏忽照顾而独自跑到路边导致事故,6-14岁儿童有部分是在马路上嬉戏追赶,不幸酿成惨剧。
对(15-44岁)的青壮年,因伤害致死的占34.89%,男性高于女性。其中有四成多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自杀的占近两成,被杀的占5.92%。在被杀者中七成多是男性,六成多为青壮年。
值得注意的是,每年因意外而发生伤亡事故的儿童中,流动儿童远高于户籍儿童。就儿童溺水死亡而言,监测结果显示,去年14岁以下的流动儿童溺水死亡的高达72例,是本地儿童的两倍多。
专家提示:加强儿童特别是流动儿童的看管
从监测结果来看,对幼儿的看护以及对适龄儿童的交通安全教育非常重要,特别是流动儿童,家长更要加强看管。由于流动儿童父母生活和工作压力较大,工作繁忙,难免会疏忽对孩子的照顾。专家建议,加强流动儿童的社区安全防范教育,开设四点钟学校、“小候鸟快乐夏令营”等载体,帮助流动儿童在父母上班时有一个临时的安全的家,这是当务之急。
去年,我市机动车辆交通事故死亡率为15.01/10万,与2010年相比稍有下降,这可能与我市大力开展道路安全宣传和行动整治(如酒驾、超速、礼让斑马线等)有一定关系。监测数据还显示,在机动车辆交通事故中骑电动自行车或摩托车与小汽车或大型车辆相撞导致死亡比例约为40%,为此,专家建议,规范电动车和摩托车的驾驶行为、减少机动车非法占用非机动车道现象、清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等措施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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