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市政府办公厅最近印发了2012年卫星城市和中心镇改革发展工作要点,从加快打造产业集聚平台等十二个方面明确了今年卫星城市和中心镇的重点工作,着力推进卫星城市和中心镇改革发展,其中提出要积极鼓励民间资本采取BT、BOT、TOT和转让产权、特许经营、财政补贴等多种形式参与卫星城市和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用设施经营。
该文件指出,卫星城市及中心镇要进一步创新完善城市建设中筹资、投资和资产经营、项目建设的运行模式和工作机制。县(市)区要大力支持卫星城市和中心镇投融资体系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在中心镇设立相当于县(市)区一级的分支机构,加快在卫星城市和中心镇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探索组建农村资金互助社和保险互助社,全面开展林权、农村住房、土地承包经营权抵(质)押融资。
我市将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适度调高财政留镇比例,促进中心镇经济社会发展。中心镇土地出让金纯收益县(市)区留成部分,原则上全额返还用于中心镇建设。县(市)区属部门驻镇单位在镇内的各种收费,除县(市)区以上部门代收和特别规定外,原则上全额返还留镇使用。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在有关专项资金安排、国债资金申报等方面,应优先向卫星城市和中心镇倾斜。(东南商报记者张昊)
编辑: 陈燕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