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还住高级酒店。昨天,老赖马某被宁海法院执行法官在市区一星级酒店逮了个正着,罚款500元。他也因此成为当地第一个因违反“限高令”而被处罚的老赖。
50岁的马某,宁海人,因拖欠谢某借款16万元,被谢某告上法院。2006年法院判决生效,但马某仍未履行。谢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但马某仍有6万元未履行,此后还更换了手机号码和住处,拒不露面,执行人员多次找寻未果。
今年4月10日,宁海法院执行局对马某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禁止其在高级宾馆、酒楼、歌舞厅等高消费场所进行消费,同时与当地公安协作,运用公安网络布控系统进行监控。
昨天,法院执行局获知马某正在宁波某四星级酒店办理入住手续,执行人员当即赶往酒店。
经执行法官释法说理,马某联系了亲属和朋友筹集款项。
2小时后,马某付清了余下的执行款6万元,案件得以执结。
因马某违反“限高令”,法院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东南商报记者张贻富通讯员薛俊波应华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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