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日,经过鄞州区姜山工商所五次调解,一起历时一年半的女婴在超市摔伤的纠纷,终于尘埃落定。
前年12月12日下午3时,一名9个月大的女婴由其奶奶带着在姜山某超市购物时,不慎从楼梯摔下,头部着地,伤情严重。第二天,鄞州姜山工商所接到女婴家长徐某的投诉,要求赔偿。
姜山工商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调查发现:当天下午3时,该女婴在其奶奶带领下来到姜山某超市,因女婴不会自行走路,需要奶奶抱着,而下楼时其奶奶却让女婴坐在自己的肩膀上。下楼时,奶奶一脚踩空,导致女婴从肩膀摔下,头部着地,当场失去知觉。事后经宁波、杭州等地医院治疗,花掉医疗费8万元,但仍留下了癫痫、斜脚、面瘫等多种后遗症。医生表示,癫痫将伴随该女婴一辈子。
完成女婴的一期治疗后,姜山工商所召集超市方和女婴家属进行协商,双方明确该女婴摔倒受伤的主要责任在于其奶奶,而超市方应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的购物环境,也需要负一定的责任。然后由于双方在补助款的数额上分歧较大,一直未能达成协议。
经过一年半内5次调解协商,双方终于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由超市方补助女婴一期医疗费8万元,二期医疗费5万元。鉴于女婴有多种后遗症以及女婴家庭条件困难等因素,超市方再补助女婴各种营养费、伤残费等6万元,共计19万元,以后女婴一切与超市方无涉。(宁波日报通讯员楼薇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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