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逃费是种诈骗,背负多宗“罪”
经查,两辆逃费车驾驶员,一个姓冯,一个姓于,都是山东人。两人交代说,他们分别逃费5次和3次。从新安江到宁波,每逃费一次,可省下数百元过路费。
目前,两人均被镇海警方处以治安拘留7天处罚。洪副所长说,作假逃费,是一种诈骗行为。目前警方正在和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一起,作进一步调查。如果逃费金额累计达到4000元以上,就可按诈骗罪起诉。
高速交警向记者介绍,他们将核查这些车牌的信息,如果是假车牌,还要依照《道路交通法》予以处罚。
高速路政大队陆中队长说,除了逃费,两辆车还存在超限运输行为。违规司机除了补缴逃漏的通行费外,还要接受超限运输处罚。眼下,市路政执法部门和高速公路业主单位一起,通过加强对车辆行驶信息核查、监控,尽最大可能遏制逃费现象。(宁波日报记者余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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