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丈人丈母娘出钱开公司,让女婿负责,没想到,这个女婿不但在外面找了个情人,还做了家贼,卷走了公司和客户250万元。昨天,“家贼女婿”被余姚检察院以集资诈骗罪起诉。
贼女婿姓芦,慈溪人,今年已经42岁,个头一米八,外貌英俊。1995年,余姚一富家姑娘阿吉与他相识,一见倾心。虽然阿吉家人嫌芦某农民出身,小学都没毕业,没啥本事,不看好这门亲事,但阿吉还是铁了心要跟芦某,并与之喜结连理。第二年喜添一子,小家庭也算甜蜜。
2009年1月,阿吉父母出资在余姚开了一家塑料公司,生意交给善于交际的芦某打理。起初,芦某很珍惜这个机会,在公司业务上很用心。很快,公司有了一批固定的客户,销售业绩也蒸蒸日上,阿吉家人对他倍加信任。
因工作原因,芦某经常在酒吧招待客户,慢慢喜欢上了泡吧。有事没事,芦某都喜欢到酒吧坐坐。2009年12月,芦某认识了酒吧里的18岁坐台女婷婷。
婷婷的出现,让结婚多年的芦某又一次尝到了恋爱的甜蜜滋味。他以单身自居,且为婷婷出手阔绰。二人很快同居了,芦某每月给婷婷3000元的生活费。
2011年2月,婷婷怀孕了。为了安慰小情人,芦某在婷婷老家南昌买了一套房子,并付了50万元的首付。
为了长久和婷婷生活在一起,芦某想到,要先筹一笔钱。2011年4月24日,以扩大生产规模、开办新公司为借口,芦某找到山东老客户田某、陈某、卢某,共“借”来150万元,又从公司账户提走了250万元。为避免被过早发现,临走前,芦某用这些钱,偿还了公司150万元的债务。
几天后,阿吉及娘家人才发现了这一切,他们选择了报警。
芦某和小情人来到南昌后,花了40多万元装修了房子,并换掉手机,深居简出。10月1日,婷婷为芦某生了一个儿子。
2011年12月7日,余姚警方根据线索在南昌抓住芦某。至此,他和小情人只逍遥了7个月。(宁波晚报记者张全录通讯员李平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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