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天从市公路管理局和部分高速公路业主单位获悉,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联合发出《关于调整完善全省高速公路客车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事宜的通知》,8月1日起,调整完善全省高速公路客车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
原先浙江省的客运车辆分为三类,即20座以下为一类车(大多数私家车都在这个范围内),21至40座为二类车,41座以上为三类车,调整后变为,1至7座为一类车,8至19座为二类车,20座至39座为三类车,40座以上为四类车。新规定明确,在浙江省内,新的一类、二类按现行一类车收费,三类按现行二类车收费,四类车按现行三类车收费。而载货类汽车仍按计重收费,收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这意味着,实行新的收费标准后,包括私家车在内,大部分的客车收费和原来一样,仅20座客车和40座客车收费标准有很大的增长。以一辆20座的客车走沪杭甬高速从宁波上到杭州下为例,目前的通行费是70元,而新标准后则收120元。
车型分类标准变了,通行费就不一样,这会不会导致客运班车票价上涨?宁波公运集团相关负责人说,整个公运集团目前20座、40座的客运车辆有60多辆,只占所有客运车辆的一成左右,用来做客运班车比例很小。“20座、40座的客车主要还是以旅游包车为主,此次调整会对提升运营成本,旅游包车价格或许会水涨船高,但具体涨多少尚难以明确。”该负责人说。
市公路管理局方面表示,此次车型分类调整,是为了与上海、江苏等周边省市统一。按照计划,长三角区域浙江、上海、江苏、安徽、江西5省市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ETC),联网推进到现在,碰到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各省市间车型分类不一样导致收费标准不统一,这次调整后有利于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的推进实施。据介绍,实施新的车型分类标准以后,浙江对20座、40座客车办理安装并使用不停车收费电子标签(ETC)的,将继续实行通行费优惠政策。
宁波晚报记者吴明京 通讯员姚林龙 史美罗 实习生丁一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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