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跑丢一整夜的狗突然有了消息,本是件令人高兴的事,哪知一通电话之后,狗主人却心慌了:是恶搞,还是遇到了敲诈?
市民章小姐家住江北青林闲庭小区,养有一条一岁半大的白色比熊犬,取名“肉肉”。1日傍晚,章小姐母亲遛狗时,“肉肉”一下跑不见了,找了一晚没找到。当晚,章小姐通过微博,发出寻狗启事。
昨天上午8时多,章小姐收到一条手机短信,“你家狗现在我这里,请同我联系。”惊喜不已的章小姐立即回电过去,电话那头是名男子,明白告诉说,他就是专门干套狗贩卖的,如果章小姐愿出2000元,可以约好在银行门口交易,一手交钱,一手还狗。并警告说:“不许报警。”
没想到偷狗的居然这么嚣张,开价还理直气壮?章小姐对记者说,对方应该通过微博得知她的手机号码,但电话中没有描述“肉肉”的特征,她搞不清“肉肉”是不是真的在对方手上。朋友提醒说,搞不好对方是个骗子,见面后欲行不轨,或者纯属“恶搞”。章小姐一时心神不宁,不知道该怎么办。
偷了狗还来勒索?太卑鄙了!章小姐的微博立即引发很多网友对偷狗贼的一致谴责。不少人建议报警,网友“捕头阿达”跟帖:先行“绑架”狗属于盗窃,后以此为要挟,属敲诈勒索。(该)从重处罚。
浙江亮明律师事务所的汪永强律师分析说,宠物犬在法律上属于个人财产,“绑架”狗其实就是偷狗。这里要分两种情况:是故意偷的狗还是狗跑到别人家里后被逮到。如果是故意偷狗,可按盗窃论处,是不是够得上刑法,得看狗的价值。如果是捡到的狗,以索要赎金为名扣着不还,就带有敲诈勒索的味道了,不过要定罪的话,还得看狗的价值,这需要专业第三方作评估。
汪律师说,如果对方没有狗,却开口要赎金,就是诈骗。但按法律规定,要4000元以上才能定诈骗罪。
宁波日报记者余建文 实习生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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