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新闻网讯(记者 方叶 通讯员 朱飞龙)记者昨天从市国税局获悉,从7月1日起,我市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简化退税申报程序,减轻企业负担。此政策调整将惠及我市625家已认定的出口企业。
新退税政策变化主要有:扩大生产企业收购货物出口退税的范围。新政策规定,集团内成员企业收购出口的成员企业及集团公司生产的货物,可视同自产货物退(免)税;将部分出口货物由征税调整为免税。原出口退税政策规定,对一些未按规定申报办理退税的出口货物不予退税,须按内销货物征税,新政策将由征税调整为免税;放宽企业申报退税的期限。原政策规定企业须在货物报关出口后90天内申报退税,新政策修改为当年出口的货物须在出口的次月至次年4月的各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退税;增加了出口货物免税管理的内容,取消了小型企业、新发生出口业务企业12个月审核期的规定,并对申报资料和审批程序进行了精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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