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新闻网讯(记者 鲍凤霞 通讯员 顾大明)记者日前从市交警大队获悉,7月1日起,我市施行了《奉化市物损交通事故现场快撤快处暂行办法》。所有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物损,且基本事实清楚的,事故当事人应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快速处理。
物损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没有人员伤亡,仅造成非机动车或者机动车损坏的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办法规定,物损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采用摄像、拍照等方式固定证据后先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车辆不能移动的,应当立即报警,待交警执勤人员到达现场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若碰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快速处理,而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载运爆炸物、易燃易爆化学物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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