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浙江象山海洋综合开发与保护试验区规划》;7月2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印发该《规划》。
该规划是指导我县建设省级海洋综合开发与保护试验区的纲领性文件, 是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规划的批准发布是继去年9月15日我县被列为省海洋综合开发与保护试验区后的又一阶段性成果。
我县处于浙江海洋经济核心区,将借助海洋经济的新引擎,开启一个全新的蓝色新纪元。《规划》称:“象山是海洋大县,海洋资源丰富、区位优势突出、产业基础良好、海洋文化深厚,具备发展海洋经济的良好条件。建设象山海洋综合开发与保护试验区,对于促进象山海洋经济发展、加快宁波实施‘六个加快’战略、推动三门湾区域开发与保护、促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我县在浙江省海洋经济“一核两翼三圈九区多岛”功能框架中,占有较为重要的地位。《规划》要求,充分发挥象山海洋资源和区位优势,加快推进海岛开发开放,积极培育海洋新兴产业,提高海洋资源开发水平及其对区域的辐射带动功能,为全省海洋经济发展发挥先行示范作用。
该《规划》范围包括象山全部陆域和海域,陆地面积1382平方公里,海域面积6618平方公里,其中岛屿面积约180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11-2020年,重点为“十二五”时期。国务院正式批准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后,结合省、市海洋经济发展战略目标,我县明确提出了实施“桥海兴县”总战略,谋划建设浙江海洋综合开发与保护试验区的战略设想,并由县发改局牵头开展规划编制前期研究。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我县牢牢把握全面谋划与突出重点相统筹、强化要素保障和载体建设相结合、坚持海陆联动和协调统筹相统一、体现特色优势和保护优先相一致,明确试验区的战略定位为浙江省海洋文化与生态建设示范区、浙江省对台经贸合作区、浙江省海陆协调发展先导区、浙江省现代海洋产业发展先行区,确定了“一核、两港、三区、多岛”空间总体布局框架。规划明确到2015年要基本实现从海洋资源大县向海洋经济强县的跨越,基本建成宁波市海洋经济发展核心示范区、浙江省海洋海岛开发与保护先行区,打造长三角地区富有特色、充满活力的金色港湾。
去年以来,我县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并专程赴舟山、平潭等地学习考察,借鉴海洋经济发展先进经验,拓宽发展思路。去年4月中旬《规划》初稿形成后,分层次分阶段开展意见征询,并先后由宁波市、浙江省发改委牵头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和论证审查会。随后根据审查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于2012年3月由市政府正式行文上报省政府,4月份省海经办受省政府委托牵头向24个省级部门征求了修改意见建议,并组织对《规划》进行了集中修改。(记者 方子龙 通讯员 赵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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