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家住南站东路的居民陈先生(化名)成为宁波站改建工程征收项目(增补用地)首个签约的被征收户。从昨天开始,宁波站改建工程征目(增补用地)正式开始征收,这是我市中心城区征收新政公布实施后第一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
首日3户被征收户签约
昨天,共有3户被征收户到签约现场签约。他们都说,除了对征收政策满意外,他们也被征收工作人员细致的工作感动了。
按照“阳光征收”要求,4月下旬,海曙区发布了《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和征收补偿方案,并为被征收户提供了一个正式渠道反映诉求。
作为海曙区首个“阳光征收”项目,该项目从前期的入户调查,到最终的补偿结果产生,都及时公示公告。被征收户可以自行选定评估机构,并能查询分户补偿情况。同时,在征收现场办公地点,公开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政策法规、调查结果、征收补偿方案、安置房情况、举报监督电话等所有相关内容。
征收部门还引进了有品牌的中介公司,提供二手房源和房产公司推出的新的楼盘,供被征收户选房,在现场实行一条龙服务。
补偿款够买下周边小区二手房
“此次征收还真正做到了征收过程公开,补偿金额和方法等方面也体现保护被征收人的利益。”江厦街道负责此次征收项目的陆云峰表示。
根据评估机构的评估,确定宁波站改建工程项目(增补用地)住宅评估比准价格达到了每平方米15381元。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被征收户选择货币补偿的,除了房屋评估金额外,还可以按房屋评估金额再增加25%的补偿金额,并给予6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偿费按每平米每月30元计算。
陈先生有一套建筑面积41.52平方米的住宅,一共得到补偿金额87万多元。这其中包括房屋评估金额为约63万,选择货币补偿增加的补偿金额为约16万。“如果我在9月6日前搬迁的话,还有房屋评估金额10%的提前搬迁奖励,也就是6万多元。另外还有1万多元的一次性搬迁补偿费和近万元的临时安置补偿,还有装修费。”陈先生给记者算起了账,看得出,他对这个补偿金额比较满意。
陆云峰补充说,在被征收人在搬迁期限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提前搬迁的,他们还按照房屋评估金额的10%给予提前搬迁奖励。“在此次征收的期限9月6日后,我们将不再给予提前搬迁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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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成补偿协议的如何补偿和搬迁
新政规定,对于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协议,或者被征收人不明确的,相关部门应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管委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东南商报记者 林伟 通讯员 张黎升 实习生 谢佳倩 傅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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