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日从宁波市外经贸局获悉,从本月开始,我市融资服务机构为小微外贸企业服务可获得相应补助。
据悉,日前,我市出台了《宁波市小微外贸企业融资帮扶资金使用办法(试行)》,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小微外贸企业(上年度出口实绩小于500万美元的外贸企业)开展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和动产质押融资。办法规定,自7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全市融资服务机构,包括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动产质押监管公司为小微外贸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动产质押监管服务而发生坏账的,给予其实际承担损失一定比例的坏账补偿,对小微外贸企业开展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而发生的利息支出给予不超过30%且单家企业获得不超过20万元的利息补助。
宁波晚报记者彭莹 通讯员王芬 方平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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