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慈溪法院一个身体权纠纷案件开庭,被告竟把一个中药罐搬到了审判席上,还当众掀开了盖子。
去年夏天,长河一家农贸市场里,相邻两个卖水果的摊贩因为抢生意争执起来,最后动了手,张某比较剽悍,占有优势,还顺手拿起刀来助力,把王某打得挂了彩。事情惊动了派出所,民警也对双方的纠纷进行了调解,可是,张某挺倔,不愿意赔偿。王某无奈,今年5月向法院递上了诉状,要求张某赔偿他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1万多元。
庭审这天,王某一样一样把自己的证据展示出来,有派出所的笔录、医院的病历、医疗费交通费发票、受伤当时的照片等等。
对此,张某统统否认,他对着法官大声说:“我没打过人!”
然后,他的声音突然放低下来,说道:“我也是个可怜人啊,我哪里有钱赔呢,我现在身体很不好,一直在吃药,又没钱看医生买药。我只能自己上山去采草药煎来吃……”一边讲,他一边俯下身子,把一个罐子拿了出来,一个黑乎乎的中药罐呈现在众人眼前。
“我已经吃了一年多了,法官你看,这就是我的证据。”张某捧着罐子站起来,径直捧到了法官跟前。
对着这个罐子,法官哭笑不得,只有向张某作了解释:张某自己生病这件事,跟现在开庭审理的身体权纠纷不是一码事,这个罐子,也不能拿出来当证据用。法院最终判决张某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合计6000多元。
东南商报记者胡珊 通讯员亦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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