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去余姚第四医院探望病人时,发现有好几个人因为电动车停车收费与保安吵架。很多医院停放电动车、自行车都是免费的,余姚第四医院怎会如此‘特别’?”昨天,余姚的陆先生对电动车停车都要收费进行质疑。
余姚第四医院位于泗门镇,财务科的工作人员陈小姐对记者说,对在医院里停放的自行车、电动车收费是有特殊原因的。“第四医院位于329国道附近,十字路口旁,周围又有商业街和农贸市场,很多去商业街和市场的市民就会把电动车停到医院里。本来医院停车的场地就不大,这样就直接造成停车混乱,真正来医院看病的市民停不了车。”
“医院的收费是经过物价部门审批的,也有文件下发,不会胡乱收取。医院的停车场地承包给了安保公司管理,收上来的费用也归安保公司。”陈小姐说,既然收了费,就会看管好市民的电动车、自行车,如果丢失,也会负责的。此外,晚上11点以后到早上6点半之前是不收费的,但这个不收费的时段并不固定,要根据管理人员上下班的时间和医院的人流量来定。
随后,记者联系了余姚发展和改革局,在发改局去年第94号文件中找到了余姚第四医院的收费依据。该文件中规定,余姚第四医院汽车停车,每次4元,20分钟内免费;三轮摩托车,每次2元;两轮摩托车,每次1元;电动车、自行车,每次0.5元。
发改局收费科科长沈卫明告诉记者,因为第四医院的区位集中,农贸市场的电动车、自行车常常会进医院随处停放,影响病人正常就医,适当收费也是为了方便管理,改善就医环境。
宁波晚报记者 王思勤 沈之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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