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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城管出新招:奖励抓拍“不文明”
网友“蠢蠢欲动”,但实施第一天尚无人“投稿”
稿源: 宁波日报   2012-07-19 08:01:59报料热线:81850000

  前天下午,一则微博引发各界关注:“假如你在鄞州新城区,拍到一张车辆或行人乱扔垃圾的照片,且画面清晰,你就可到区城管局领100元奖励!”紧接着,昨天鄞州日报头版刊登消息《市民抓拍举证可获百元奖励》。文中指出,“这是鄞州区为全区道路清爽开出的一剂‘猛药’,今年还将再增2000万元开展该行动。”

  传言被官方证实!100元、2000万!网上网下,“眼球效应”持续发酵,成为热议焦点。

  昨天是新办法实施第一天,记者来到鄞州区城管局,求解网友质疑。

  质疑1:

  2000万全是“拍照基金”?

  既然2000万元是为开展行动新增的,有网友“自然而然”联想到,难道这是拍照“专项基金”?

  这一“联想”立马点燃网络“兴奋点”。有人“跃跃欲试”:“干脆辞职吧,这比上班轻松多了!”有人据此列出“游鄞州指南”:“相机必带,即拍即传。”

  据介绍,由于道路保洁面积和绿化面积增加,保洁费用也相应提高,“再增”的2000万元应运而生。鄞州区城管局向记者澄清:2000万元预算经费是经过测算的,主要用于三大块支出:增加保洁车辆、消除卫生死角及提高环卫工人待遇。而“随手拍”的奖励只占其中“很小一部分”。

  质疑2:如何杜绝摆拍?

  其次,是“随手拍奖励”的“可操作性”如何保证?

  有网友发现所谓“随手拍”其实是个“技术活”:“拍扔垃圾的瞬间,绝对要摄影高手才能做到。”也有“活络”网友发现“赚钱新大陆”,在网上公然招募“演员”:“你扔垃圾我拍照,一人五十!”

  换句话说,凭“真刀真枪”拿100元并不容易。那么,对市民发来的图片,该局如何鉴别真伪?

  对此,鄞州区城管局也苦无良策,“出台这个措施,只针对君子!”而对“随手拍”之难,工作人员李先生深有体会。此前,该局曾联合电视台拍一则呼吁市民不要乱扔垃圾的公益广告。“拍了很多条全都拍不好。”他说,因为扔垃圾是偶发事件,动作只在一瞬间,有时即使拍到也不理想。最后只能“投机”:“自己人当‘演员’往外扔垃圾,摄影机同步跟拍。”对此,他颇感无奈。

  “但我们这个‘道路清爽行动’,不是为了培养‘市民拍客’将此作为赚钱途径,而是为了让更多的人关注该现象,共同参与其中,制止不文明行为。”

  质疑3:

  拍到不文明行为人

  会如何“罚”?

  既然有奖,就应该有罚。但有网友认为,市民拍下不文明行为的照片作为证据,传给鄞州区城管局领奖励。证据采集主体本身就不合法,城管部门难道能以此为依据,处罚不文明行为人?

  对此,李先生说,市民拍摄的照片并不作为他们执法的依据,“我们只是用照片来确定不文明行为人,通过短信温馨告知的方式,提醒对方何时何地有何不文明行为,让其自省。同时,我们考虑在媒体上设立曝光台,通过马赛克等技术处理,将这些不文明行为送上‘道德法庭’,让公众来评判!”

  记者随后在鄞州万达广场周边走访,但多位市民对此事均表示不知情。记者在现场转了半个多小时,未见市民“随手拍”。截至昨天下午6时,鄞州区城管局公示的邮箱中还未收到一张举报照片,公示电话也“沉默是金”。“蠢蠢欲动”的网友似乎更多只是图个“嘴上痛快”。

  市文明办副主任、微博实名认证网友“甬城文明风”呼吁市民:“请大家不要乱丢(垃圾),让鄞州区不花钱。”

  宁波日报记者沈孙晖 单玉紫枫

编辑: 徐挺纠错:171964650@qq.com

鄞州城管出新招:奖励抓拍“不文明”

网友“蠢蠢欲动”,但实施第一天尚无人“投稿”

稿源: 宁波日报 2012-07-19 08:01:59

  前天下午,一则微博引发各界关注:“假如你在鄞州新城区,拍到一张车辆或行人乱扔垃圾的照片,且画面清晰,你就可到区城管局领100元奖励!”紧接着,昨天鄞州日报头版刊登消息《市民抓拍举证可获百元奖励》。文中指出,“这是鄞州区为全区道路清爽开出的一剂‘猛药’,今年还将再增2000万元开展该行动。”

  传言被官方证实!100元、2000万!网上网下,“眼球效应”持续发酵,成为热议焦点。

  昨天是新办法实施第一天,记者来到鄞州区城管局,求解网友质疑。

  质疑1:

  2000万全是“拍照基金”?

  既然2000万元是为开展行动新增的,有网友“自然而然”联想到,难道这是拍照“专项基金”?

  这一“联想”立马点燃网络“兴奋点”。有人“跃跃欲试”:“干脆辞职吧,这比上班轻松多了!”有人据此列出“游鄞州指南”:“相机必带,即拍即传。”

  据介绍,由于道路保洁面积和绿化面积增加,保洁费用也相应提高,“再增”的2000万元应运而生。鄞州区城管局向记者澄清:2000万元预算经费是经过测算的,主要用于三大块支出:增加保洁车辆、消除卫生死角及提高环卫工人待遇。而“随手拍”的奖励只占其中“很小一部分”。

  质疑2:如何杜绝摆拍?

  其次,是“随手拍奖励”的“可操作性”如何保证?

  有网友发现所谓“随手拍”其实是个“技术活”:“拍扔垃圾的瞬间,绝对要摄影高手才能做到。”也有“活络”网友发现“赚钱新大陆”,在网上公然招募“演员”:“你扔垃圾我拍照,一人五十!”

  换句话说,凭“真刀真枪”拿100元并不容易。那么,对市民发来的图片,该局如何鉴别真伪?

  对此,鄞州区城管局也苦无良策,“出台这个措施,只针对君子!”而对“随手拍”之难,工作人员李先生深有体会。此前,该局曾联合电视台拍一则呼吁市民不要乱扔垃圾的公益广告。“拍了很多条全都拍不好。”他说,因为扔垃圾是偶发事件,动作只在一瞬间,有时即使拍到也不理想。最后只能“投机”:“自己人当‘演员’往外扔垃圾,摄影机同步跟拍。”对此,他颇感无奈。

  “但我们这个‘道路清爽行动’,不是为了培养‘市民拍客’将此作为赚钱途径,而是为了让更多的人关注该现象,共同参与其中,制止不文明行为。”

  质疑3:

  拍到不文明行为人

  会如何“罚”?

  既然有奖,就应该有罚。但有网友认为,市民拍下不文明行为的照片作为证据,传给鄞州区城管局领奖励。证据采集主体本身就不合法,城管部门难道能以此为依据,处罚不文明行为人?

  对此,李先生说,市民拍摄的照片并不作为他们执法的依据,“我们只是用照片来确定不文明行为人,通过短信温馨告知的方式,提醒对方何时何地有何不文明行为,让其自省。同时,我们考虑在媒体上设立曝光台,通过马赛克等技术处理,将这些不文明行为送上‘道德法庭’,让公众来评判!”

  记者随后在鄞州万达广场周边走访,但多位市民对此事均表示不知情。记者在现场转了半个多小时,未见市民“随手拍”。截至昨天下午6时,鄞州区城管局公示的邮箱中还未收到一张举报照片,公示电话也“沉默是金”。“蠢蠢欲动”的网友似乎更多只是图个“嘴上痛快”。

  市文明办副主任、微博实名认证网友“甬城文明风”呼吁市民:“请大家不要乱丢(垃圾),让鄞州区不花钱。”

  宁波日报记者沈孙晖 单玉紫枫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