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新闻网讯(记者 张巍 通讯员 顾大明)7月17日,司机赵某因涉嫌再次酒后驾驶,被我市公安交警处以行政拘留。
近日,溪口交警中队民警在武岭路设卡进行酒驾检查。民警在对一辆浙B6848R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司机赵某无法提供驾驶证,同时细心的检查人员发现赵某身上有轻微的酒气,执勤民警先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显示赵某已达到酒后驾驶标准。后通过警务通查询,发现赵某有机动车驾驶证,但在今年3月19日同样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查获,现在属于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车辆,于是民警扣留了赵某驾驶的车辆,并督促其尽快接受处理。
7月17日,赵某到中队接受处理,中队对其第二次酒后、暂扣驾驶证期间驾车等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和罚款的合并处罚。面对处罚决定书,赵某对自己的行为深表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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