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天从江东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了解到,该局19日晚对辖区27家大中型餐饮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当场查获2家餐饮店正在违法经营1390克织纹螺。
织纹螺,俗称割香螺、小黄螺。尾部细长,壳比较厚,长度为1厘米左右、宽度约为0.5厘米,约指甲盖大小。每年春夏季其毒性更大,食用后可引起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最长为4个小时。
“对于织纹螺有个比较简单的辨别办法,就是把螺拿起来,螺口对着自己,可以看到它的螺纹是逆时针旋转的,可食用的螺类螺纹则为顺时针。”江东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专家说。
江东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也向市民发布食用织纹螺、河豚鱼危害的饮食公告,呼吁广大市民加强防范,发现违法行为可拨打热线96311投诉举报。(宁波晚报记者 周科娜 通讯员 陈婉君)
编辑: 张赛霞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