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部门
据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唐剑冬介绍,市总工会已为全市6600多户困难职工(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建立了档案。去年,支出500多万元,资助包括困难大一新生在内的困难职工子女3000多人。今年资助最大的特色就是更注重保护受助学生隐私,同时尝试将一次性助学模式向跟踪助学模式转变。
据悉,今年工会大一新生助学对象为工会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或因工伤事故、工资拖欠、突发重病、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职工(必须建立临时档案)。
和往年一样,今年市总工会将采取“文意助学”、“大学生助学”等方式帮助困难家庭的大学生上学。
具体标准为:“文意助学”大学生每学年5000元,四年共20000元(学制超过四年的或毕业后继续读研的,可申请延长资助时间),符合条件的受助学生另可申请“文意奖学金”,每学年800元至1500元不等。2012年计划资助新生40名。
“大学生助学”不分新老生,每人2000元;新生第一年给予一次性路费补助,标准为省外就读的每人给予路费补助500元,省内(大市内除外)就读的每人给予路费补助200元;
“文意助学”新生的申报条件为2012年考上第二批及以上国家全日制高等院校,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宁波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子女文意助学申请表”,并附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可于收到正式通知书后补交)、高考成绩单和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市总工会将同宁波海洋纺织品有限公司会商后,最终确定“文意助学”名单并予以公示。
“大学生助学”的申报条件为考入大专(仅指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及以上国家全日制高等院校,包括新生和老生。
“大学生助学”应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工会核实,填写“宁波市工会困难职工子女(大学生)助学申请表”,报各县(市)区总工会、产业工会或园区总工会。2012年新考入高校的新生,同时附入学通知书(可于收到正式通知书后补交)和高考成绩单。
困难职工子女可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
残联部门
市残联教就部主任吴道涛告诉帮办记者,根据2007年制定的《宁波市贫困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接受高等教育专项助学暂行办法》,我市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大学新生均可申请入学资助。具体要求如下:
助学对象为我市户籍接受高等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
助学资金每学年只能申请补助一次。由本人或其监护人(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可到各乡镇、街道残联领取或网上下载)。申请时应提供助学对象的《高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接受成人高等教育的应提供毕业证书);助学对象或家长的《残疾人证》;家庭持有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社会扶助证》或《特困职工证》等家庭贫困状况证明证件之一;助学对象的身份证,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应同时提供家长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家庭户籍关系证明。
申请须经村(社区)签署意见,于每年8月底前向乡镇(街道)残联提出书面申请。
对符合条件的新生当年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补助,非新生每学年给予不低于4000元补助;就读全日制普通大学专科的新生当年给予不低于4000元的补助,非新生每学年给予不低于3000元补助;对于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等教育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的当年,给予一次性不低于2000元的补助。咨询电话:87184329。
慈善部门
慈善部门每年发放大学新生慈善助学金,主要对象是政府政策扶助以外,上大学有困难的贫困家庭子女。今年全市计划救助1590人,安排资金686万元,其中市本级救助370人。每位本科新生一次性资助5000元,大专新生4000元。
另外还开展“彩虹助学”活动,由企业和爱心人士认助150名大学生,助学对象为:孤儿(包括一方死亡、另一方杳无音讯);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另一方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父母双残(要有残疾证);因天灾人祸或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低年级本专科学生。资助四年,每人每年3000元。市慈善总会助学咨询电话87251999。
社会力量
“汇梦·牵手未来”宁波市大学生发展计划由共青团宁波市委、宁波鄞州银行公益基金会、本报帮办周刊联合推出。今年,鄞州银行出资的30万元成为“牵手未来”首笔资助金。
“汇梦·牵手未来”宁波市大学生发展计划项目主要面向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民政部门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宁波生源的2012级大学生(不限本科专科),以及部分在校困难宁波生源大学生,提供每人每年4000元助学金,助学金按学年进行推选,可重复获得。
符合条件的大一新生,凭身份证、高校录取通知书、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由学生本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团委提出申请。咨询电话:87329903 18005740000。(易鹤 应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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