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家里的两个液化气钢瓶还未到检修期限就被要求更换,未更换的钢瓶不能继续灌装液化气,对此市民杨先生表示不能理解。
杨先生告诉记者,他家的两个煤气瓶都是2009年检修的,一个是4月份的,一个是8月份的,都不到4年的检修期,为何煤气公司的工作人员要求他更换新液化气钢瓶?
记者就此事联系了市煤气有限公司王科长,他告诉记者,液化气钢瓶使用期限为15年,开始每4年检修一次,最后一次3年检修。螺丝钢瓶自1996年9月后再没生产过,最后一批生产的螺丝钢瓶到2011年9月正好满15年的使用期限。
此后,国家明确规定,至2011年9月,所有的螺丝瓶都要强制报废,现在使用的都是1996年10月以后生产的焊接瓶。
王科长说,杨先生家使用的应该是螺丝瓶,所以工作人员才要求他更换。液化气钢瓶如果超期“服役”,可能会出现瓶壁腐蚀、阀门密封性减弱等安全隐患,所以煤气公司对已超过使用期限的螺丝瓶是拒绝灌装液化气的。
听了记者的转述后,杨先生说自家的两个液化气钢瓶确实是螺丝瓶。为安全起见,王科长建议他尽快更换焊接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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